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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明 张梓恒
为进一步解决现实中确实存在的检察监督线索发现难、共性问题解决难,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落实难等问题,云南省普洱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取得成效。近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一起“宁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道路交通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该典型案例的线索就来源于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检察机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推动了辖区乡村道路管养个案背后共性问题的制度性解决。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6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省人大代表罗某某移送的玉磨铁路建设中造成宁洱县同心镇漫海路严重损坏,施工单位未修复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于2022年5月8日将线索交由宁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宁洱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初查发现,施工单位利用宁洱县同心镇漫海路、宁洱镇茶庵塘古驿道、曼丹路,磨黑镇秀柏路乡村道路作为进厂路运输原料,由于施工车辆超负荷承载造成村组道路较大面积损毁,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项目竣工通车运营后,施工方未对致损道路和环境进行修复,严重影响过往人民群众特别是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相关行政单位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形。
2022年5月19日,宁洱县人民检察院对负有乡村道路监管职责的1家行政单位、3家镇人民政府立案调查。为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市县检察院组建办案组一体办案,以个案推动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经向有关单位调取涉案道路相关材料、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证人、实地勘验、执法记录仪拍摄等调查收集证据,对因玉磨铁路宁洱段建设施工中损坏的乡村道路进行全面调查查明:玉磨铁路宁洱段全长52.68公里,起于宁洱县磨黑镇秀柏村麻栎寨组,途径宁洱镇,止于同心镇那柯里大尖山组,涉及3个乡镇12个行政村60个自然村11万人口。项目于2016年3月施工,建设施工中,3家施工单位分别使用致损宁洱镇茶庵塘古驿道2.9公里、曼丹路0.25公里,同心镇漫海路3.95公里及磨黑镇秀柏路2.2公里道路尚未修复,给过往人民群众和沿线居民1513户5276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特别是茶庵塘古驿道的损坏,既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办案组秉持着既要维护公共利益,又要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理念,确定通过“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案方向,2022年8月5日组织4家行政单位、3家涉案企业,围绕道路修复方案、时限等召开磋商座谈会,达成4家行政单位会后十个工作日内确定道路修复方案交由3家企业按方案开展修复的磋商意见。
会后,各方立即展开行动,由4家行政单位会同3家企业、道路所在村组等实地踏勘、协商确定修复方案,3家企业共投入资金475万元修复道路9.3公里、加固0.22公里。工程于2022年10月中旬陆续全面完工,检察机关、部分人大代表参与县交通运输局、镇人民政府、村组代表、涉案企业对4条修复道路初验。为检验办案成效,促进司法全过程民主,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2022年12月9日到涉案地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道路验收组代表、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就案件事实、整改成效、案件是否达到结案标准等广泛听取意见。经听证会评议,一致认为检察公益诉讼成效显著,达到结案标准,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12日终结案件,并就该案办理情况专题向县委、人大报告,向移送线索的省人大代表反馈。
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推动行政机关印发了《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形成农村公路管养的长效机制,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地方工作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