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综合新闻晨报、九派新闻视频报道,1月7日,辽宁阜新陈女士晒出6本结婚证、4本离婚证,说她6年内与同一人结婚3次离婚2次。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陈女士称,第一次领证为2016年11月26日,第一次离婚为2017年5月25日;第一次复婚为2018年1月22日,同年5月21日两人又离婚。2021年4月23日,两人再次复婚。她表示,两人过得不舒服就离,开心了就复婚。

她也自嘲这是浪费纸张,希望网友不要向他俩学习。


【资料图】

1月8日,陈女士爱人张先生回应称二人相识三年后结婚,6年内离婚2次,结婚3次。

张先生表示,自己在与陈女士的婚姻之前另有一段婚姻生活,育有一女,已18岁,目前孩子与前妻生活在一起。

张先生与陈女士第一次离婚是因做饭时吵架,任性离婚,第二次是因为经济问题,并称当时因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二人匆忙离婚后又复婚。

张先生表示因为当时感情没有达到彻底能分开的地步,后期感情基础得有自己的孩子,两人就考虑要孩子就复婚了,最后一次结婚是在2021年,目前宝宝已4个月大。

张先生还直言,不会再离婚了,“说啥也不会了,这是最后一次,我俩特意找了照相馆重新照。”

对此事件,大多数网友持否定意见,认为对待婚姻应严肃,不能像儿戏一般。

还有网友表示,你们夫妻玩归玩闹归闹,不要拿公共资源开玩笑。

据法治日报此前报道,为了贯彻《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离婚程序中新增了“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才会一起到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如果有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

针对公众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九派新闻、法治日报、微博、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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