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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普查工作,标志着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了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普查目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内容、时序安排和组织分工,并明确了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工作将按照普查准备(2023年年底前);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2024年年底前);普查资料开发和总结(2025年年底前)3个阶段开展。
据了解,本次普查对象为红河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将通过普查了解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尚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