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万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生和高斌先生的个人履历,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

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时了解了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确认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符合的

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先生、王继华先生、胡葆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时了解了于书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身体状况,确认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符合

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引入投资者增资扩

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江苏三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月科技”)本次增资目的是引入

下游产业资本、带来下游产业资源,同时引入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本次关联交易

系三月科技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产生,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黄以武先

生、杨耀武先生和吕韶阳先生在审议该事项的议案时回避表决,交易定价政策合

理、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崔志娟

    邱洪生

    郭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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