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帮别人办手机卡佣金好几百?闲置银行卡可以卖钱?你认为的这些轻松“赚钱”的方式,很有可能陷入“帮信罪”的深坑......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公安局通过刚刚办理的这起案件,告诉你这个坑坚决不能踩!

4月16日上午,惠济公安分局江山路派出所接上级反诈线索,惠济区某高校学生为境外诈骗人员实施诈骗行为提供手机卡。

接到线索后,江山路派出所副所长侯锦鹏带领民辅警立即开展侦查。在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专班的大力协助下,当天迅速锁定相关人员,将6人传唤至江山路派出所。

经民警询问,段某供认,今年4月初,他通过手机刷短视频时,看到一个所谓的赚钱广告。他个人消费较高且经济较为紧张,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与对方取得联系,此后在对方的诱导下,用自己的身份证开办了一张新电话卡,并按对方提供的号码拨打电话,为对方“忽悠”他人提供便利。

据了解,段某在明知境外人员承租手机卡是用于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然为了谋取私利拉拢其他同学共同“赚钱”。至4月中旬,段某和其他5名同学多次为诈骗行为提供协助,并以此非法获利1500多元。更为严重的是,段某等人的行为致使山西省群众张某被骗金额近13万元,该案于4月12日被山西沁县警方立为刑事案件。

目前,段某等6人已被依法处理,江山路派出所正在依法办理此案。

民警特别警示,该案就是一种典型的为电信诈骗提供帮助的“帮信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就是“帮信罪”。“帮信罪”出现最多的一种类型就是收购、出售、出租“两卡(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

民警提醒,请广大群众知悉“帮信罪”的法律后果,不要出售或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为蝇头小利而助纣为虐,最终害人害己。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刘国保 文/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