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大兴法院通报一起“员工用指纹膜帮同事打卡被开除”案件,认为这名员工替同事打卡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

张某与李某是同事。一次,公司发现张某受托使用指纹膜为正在休假的李某打卡,并且已代替李某打卡共计108个工时。于是,该公司研究决定与张某和李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大兴法院认为,张某在明知其行为是为了帮助李某规避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况下,仍使用指纹膜为正在休假的李某打卡,扰乱了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最终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指纹膜具有使用率较高、容易获取、不易被发现的特点,使用指纹膜代为打卡的行为主观恶意较大,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扰乱了用人单位的管理秩序,且指纹膜若被广泛使用也会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用人单位要求使用指纹打卡,就是要避免代为打卡情况的出现,确保劳动者出勤。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同事委托进行打卡的情况时,应当勇敢说“不”,切不可因顾及面子而违反劳动纪律。

推荐内容